(樓宇面積面面觀之三)

爭拗名詞,捨本逐末

其實每間樓宇,都必有經建計、建築、複核等過程,才會完成。其間各建築人員,地盤工友等,既能按圖放樣,度距砌牆,則賣樓說明書,要顯示詳細尺寸,又怎應有困難?事實上一般發展商不這樣做,而只提供所謂建築面積以及實用面積的粗略百分比,實有避重就輕,故留彈性之嫌。事非不能,只是不為而矣。

在當年樓價狂升,市道暢旺時,投機者視樓宇為一賺快錢的工具,樓宇的說明規範是否明確,已不在考慮之列,只要有樓入市,便於轉手,則目的已達。一切圖則尺寸等技術問題,都不計較了。如此的風氣下,固有人把樓宇面積,說得含糊失實,難得亦有人樂於承購圖利,正是一個願打,一個願捱,誰管建築面積,實用面積等的實際意義。

這歪風固不可取,一般專業人仕,包括本會許多測量師,早就此問題,加以注視,是以年前亦已出版了一小冊子,訂立不同面積的定義。這是按照就著一般慣用的面積名詞,增減注釋,讓大眾便於參考。這無疑是一改良的措施,但從更基本的角度來看,其實選用任何面積名詞,都只方便了交談討論減少爭議,實際的面積,還應從實地和施工詳圖量算出來,亟亟於名詞的定義和爭辯,反是捨本逐末,未能觸及問題的核心。

即使是建築面積實用面積等有了明確的定義,並促使售樓說明書上必須標明各面積的平方英尺(至今消費者還未完全接受公制,故從俗仍用英制),亦未必能導至天下太平。 

梁守肫

16-02-2000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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